馬二中團[2012]3號
關于馬鞍山二中2011—-2012學年愛心助學金
申請和發(fā)放的通知
各位同學:
我校愛心社成立已有13年,自成立之日起便致力于幫助同學,組織獻愛心活動,為建設一個溫馨和諧、互幫互助的校園而不懈努力?,F(xiàn)將2011-2012學年愛心助學金申請及發(fā)放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“愛心助學金”的申請
1、申請時間:2012年2月13日至2月20日
2、申請條件:
(1)家庭經(jīng)濟條件困難的同學;
(2)家中有人重病或殘疾者,導致家庭經(jīng)濟條件暫時困難的同學;
(3)單親家庭,生活困難的同學;
(4)突發(fā)疾病,有大筆醫(yī)療開支的同學;
(5)享受過建設銀行“建設未來”資助以及高一年級享受過市總工會資助的同學,不可重復申請。
3、證明材料:
(1)低保家庭需附低保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復印件;
(2)父母下崗的同學,需附父母的下崗證、戶口本復印件以及居委會的證明;
(3)家中父母有殘障者,需附殘障證復印件及戶口本復印件;
(4)重大疾病或突發(fā)疾病,有大筆醫(yī)療開支的同學,需附醫(yī)院的證明或診斷書復印件及居委會證明;
(5)單親家庭且生活困難的同學,需附居委會證明及戶口本復印件;
4、申請名額:
高一年級12名,高二年級12名,高三15名。
5、其他要求:
申請者將申請表和證明材料一同上交至學校團委(信息圖書樓三樓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咨詢辦公室),上交截止時間為2012年2月20日。
二、“愛心助學金”的審核
1、審核人員
學校團委書記、各年級部成員、學生會主席、學生會生活部部長及副部長。
2、審核時間:2012年2月22日
三、“愛心助學金”的發(fā)放
1、資助金額:每一學年600元
2、發(fā)放時間:2012年2月27日—2月29日
3、領取要求:
領取愛心助學金時需要受助同學及其班主任簽字后,方可領取。
馬鞍山市第二中學團委
2012年2月13日